随着网络借贷不断发展,部分不法分子假借小额贷款之名,打着“无抵押、秒放款”的幌子,实施高利放贷、套路贷犯罪,利用软暴力催收、曝光隐私胁迫敲诈群众,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近日,博白县公安局精准研判、果断出击,成功打掉一个跨区域网络放贷涉恶犯罪团伙,抓获嫌疑人3名,破获刑事案件6起。


2026年8月,广西博白县公安局结合上级部门的日常研判进行线索摸排发现一条重大涉恶线索。


经查,赵某、陈某广、唐某华等人依托网络平台,以无抵押小额贷款为噱头,大肆开展高利放贷、套路贷、裸贷等违法犯罪活动。团伙专门针对普通群众实施非法放贷,通过软暴力催收、曝光隐私恐吓等方式恶意索债、敲诈勒索,涉案范围广、受害人数多、社会影响恶劣,是典型的网络涉恶犯罪团伙。

揭底:“低息放贷”是假,非法敛财是真
经查,该团伙作案套路层层递进、极具迷惑性,整套犯罪流程分工明确、模式固化,主要分为“三步走”:

一:虚假宣传,精准诱骗入局
利用群众短期资金周转、急需用钱的心理,在网络平台大肆发布“无抵押、零门槛、秒放款、低利息”等虚假贷款广告,刻意美化借贷条件,弱化贷款风险,精准引诱急需资金的普通群众前来借贷。

二:设置陷阱,恶意垒高债务
受害人提交借贷申请后,团伙即刻设置各类霸王条款、隐形陷阱。放款前强行扣除高额“砍头息”,同时设置极短还款周期、叠加超高逾期罚息,刻意制造还款压力。多数受害人短期内无力偿还,债务便在短时间内成倍暴涨,陷入越还越欠的恶性循环。

三:软暴施压、隐私胁迫,敲诈牟利
一旦受害人逾期无力还款,团伙立即撕下伪装,开启全方位恶意催收与敲诈模式。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网络套路贷、裸贷均属于典型违法犯罪,看似便捷的私人网络贷款,背后全是精心设计的敛财陷阱。

1. 坚守资质红线,不越非法放贷底线
没有对应经营牌照,不可持续性对外开展放贷业务,切勿以中介、资产处置等名义变相从事放贷。认清职业放贷、高利放贷属于法律红线,不模仿网上“无抵押、秒放款”这类违规业务模式。

2. 业务开展必先核验客户真实资金需求
每一笔业务核实客户真实用途,杜绝虚构借贷需求、协助客户套取金融机构资金再转借,从源头规避高利转贷、资金违规流转风险。

3.规范合同与资金流程,筑牢业务合规根基
如实告知合同条款,完整公示全部综合融资成本,杜绝隐形收费与霸王条款。资金往来全程可溯源,妥善留存合同、沟通及转账凭证,做到业务有据可查,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4. 严守清收法律底线,紧跟监管优化业务模式
债务清收严守法律红线,杜绝软暴力、隐私泄露、恐吓要挟等违规催收行为,不与非法催收黑产合作。持续跟进监管新政,常态化自查整改业务,及时调整经营思路,防范潜在业务风险。

5. 守住资产盘活的业务边界
开展存量不良资产盘活、债权相关业务,务必保证债权真实、流转手续完备,不能假借资产处置的名义变相放贷,杜绝虚假债权转让等违规操作。

写在最后
中鑫金盟始终坚信:合规为先、风控为要,是民资服务行稳致远的唯一基石。 我们持续陪伴各地合伙人,在合规框架下深耕本地市场,用专业能力服务实体经济,共同迎接行业重塑后的新机遇。

